ES6 class
Class 基本语法
概述
JavaScript 语言的传统方法是通过构造函数,定义并生成新对象。下面是一个例子。
1 | function Point(x, y) { |
上面这种写法跟传统的面向对象语言(比如 C++和 Java)差异很大,很容易让新学习这门语言的程序员感到困惑。
ES6 提供了更接近传统语言的写法,引入了 Class(类)这个概念,作为对象的模板。通过 class 关键字,可以定义类。基本上,ES6 的 class 可以看作只是一个语法糖,它的绝大部分功能,ES5 都可以做到,新的 class 写法只是让对象原型的写法更加清晰、更像面向对象编程的语法而已。上面的代码用 ES6 的“类”改写,就是下面这样。
1 | //定义类 |
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“类”,可以看到里面有一个 constructor 方法,这就是构造方法,而 this 关键字则代表实例对象。也就是说,ES5 的构造函数 Point,对应 ES6 的 Point 类的构造方法。
Point 类除了构造方法,还定义了一个 toString 方法。注意,定义“类”的方法的时候,前面不需要加上 function 这个关键字,直接把函数定义放进去了就可以了。另外,方法之间不需要逗号分隔,加了会报错。
ES6 的类,完全可以看作构造函数的另一种写法。
1 | class Point { |
上面代码表明,类的数据类型就是函数,类本身就指向构造函数。
使用的时候,也是直接对类使用 new 命令,跟构造函数的用法完全一致。
1 | class Bar { |
构造函数的 prototype 属性,在 ES6 的“类”上面继续存在。事实上,类的所有方法都定义在类的 prototype 属性上面。
1 | class Point { |
在类的实例上面调用方法,其实就是调用原型上的方法。
1 | class B {} |
上面代码中,b 是 B 类的实例,它的 constructor 方法就是 B 类原型的 constructor 方法。
由于类的方法都定义在 prototype 对象上面,所以类的新方法可以添加在 prototype 对象上面。Object.assign 方法可以很方便地一次向类添加多个方法。
1 | class Point { |
prototype 对象的 constructor 属性,直接指向“类”的本身,这与 ES5 的行为是一致的。
1 | Point.prototype.constructor === Point // true |
另外,类的内部所有定义的方法,都是不可枚举的(non-enumerable)。
1 | class Point { |
上面代码中,toString 方法是 Point 类内部定义的方法,它是不可枚举的。这一点与 ES5 的行为不一致。
1 | var Point = function (x, y) { |
上面代码采用 ES5 的写法,toString 方法就是可枚举的。
类的属性名,可以采用表达式。
1 | let methodName = "getArea"; |
上面代码中,Square 类的方法名 getArea,是从表达式得到的。
constructor 方法
constructor 方法是类的默认方法,通过 new 命令生成对象实例时,自动调用该方法。一个类必须有 constructor 方法,如果没有显式定义,一个空的 constructor 方法会被默认添加。
1 | constructor() {} |
constructor 方法默认返回实例对象(即 this),完全可以指定返回另外一个对象。
1 | class Foo { |
上面代码中,constructor 函数返回一个全新的对象,结果导致实例对象不是 Foo 类的实例。
类的构造函数,不使用 new 是没法调用的,会报错。这是它跟普通构造函数的一个主要区别,后者不用 new 也可以执行。
1 | class Foo { |
类的实例对象
生成类的实例对象的写法,与 ES5 完全一样,也是使用 new 命令。如果忘记加上 new,像函数那样调用 Class,将会报错。
1 | // 报错 |
与 ES5 一样,实例的属性除非显式定义在其本身(即定义在 this 对象上),否则都是定义在原型上(即定义在 class 上)。
1 | //定义类 |
上面代码中,x 和 y 都是实例对象 point 自身的属性(因为定义在 this 变量上),所以 hasOwnProperty 方法返回 true,而 toString 是原型对象的属性(因为定义在 Point 类上),所以 hasOwnProperty 方法返回 false。这些都与 ES5 的行为保持一致。
与 ES5 一样,类的所有实例共享一个原型对象。
1 | var p1 = new Point(2,3); |
上面代码中,p1 和 p2 都是 Point 的实例,它们的原型都是 Point.prototype,所以proto属性是相等的。
这也意味着,可以通过实例的proto属性为 Class 添加方法。
1 | var p1 = new Point(2,3); |
上面代码在 p1 的原型上添加了一个 printName 方法,由于 p1 的原型就是 p2 的原型,因此 p2 也可以调用这个方法。而且,此后新建的实例 p3 也可以调用这个方法。这意味着,使用实例的proto属性改写原型,必须相当谨慎,不推荐使用,因为这会改变 Class 的原始定义,影响到所有实例。
不存在变量提升
Class 不存在变量提升(hoist),这一点与 ES5 完全不同。
1 | new Foo(); // ReferenceError |
上面代码中,Foo 类使用在前,定义在后,这样会报错,因为 ES6 不会把类的声明提升到代码头部。这种规定的原因与下文要提到的继承有关,必须保证子类在父类之后定义。
1 | { |
上面的代码不会报错,因为 Bar 继承 Foo 的时候,Foo 已经有定义了。但是,如果存在 class 的提升,上面代码就会报错,因为 class 会被提升到代码头部,而 let 命令是不提升的,所以导致 Bar 继承 Foo 的时候,Foo 还没有定义。
Class 表达式
与函数一样,类也可以使用表达式的形式定义。
1 | const MyClass = class Me { |
上面代码使用表达式定义了一个类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个类的名字是 MyClass 而不是 Me,Me 只在 Class 的内部代码可用,指代当前类。
1 | let inst = new MyClass(); |
上面代码表示,Me 只在 Class 内部有定义。
如果类的内部没用到的话,可以省略 Me,也就是可以写成下面的形式。
1 | const MyClass = class { /* ... */ }; |
采用 Class 表达式,可以写出立即执行的 Class。
1 | let person = new class { |
上面代码中,person 是一个立即执行的类的实例。
私有方法
私有方法是常见需求,但 ES6 不提供,只能通过变通方法模拟实现。
一种做法是在命名上加以区别。
1 | class Widget { |
上面代码中,_bar 方法前面的下划线,表示这是一个只限于内部使用的私有方法。但是,这种命名是不保险的,在类的外部,还是可以调用到这个方法。
另一种方法就是索性将私有方法移出模块,因为模块内部的所有方法都是对外可见的。
1 | class Widget { |
上面代码中,foo 是公有方法,内部调用了 bar.call(this, baz)。这使得 bar 实际上成为了当前模块的私有方法。
还有一种方法是利用 Symbol 值的唯一性,将私有方法的名字命名为一个 Symbol 值。
1 | const bar = Symbol('bar'); |
上面代码中,bar 和 snaf 都是 Symbol 值,导致第三方无法获取到它们,因此达到了私有方法和私有属性的效果。
this 的指向
类的方法内部如果含有 this,它默认指向类的实例。但是,必须非常小心,一旦单独使用该方法,很可能报错。
1 | class Logger { |
上面代码中,printName 方法中的 this,默认指向 Logger 类的实例。但是,如果将这个方法提取出来单独使用,this 会指向该方法运行时所在的环境,因为找不到 print 方法而导致报错。
一个比较简单的解决方法是,在构造方法中绑定 this,这样就不会找不到 print 方法了。
1 | class Logger { |
另一种解决方法是使用箭头函数。
1 | class Logger { |
还有一种解决方法是使用 Proxy,获取方法的时候,自动绑定 this。
1 | function selfish (target) { |
严格模式
类和模块的内部,默认就是严格模式,所以不需要使用 use strict 指定运行模式。只要你的代码写在类或模块之中,就只有严格模式可用。
考虑到未来所有的代码,其实都是运行在模块之中,所以 ES6 实际上把整个语言升级到了严格模式。
name 属性
由于本质上,ES6 的类只是 ES5 的构造函数的一层包装,所以函数的许多特性都被 Class 继承,包括 name 属性。
class Point {}
Point.name // “Point”
name 属性总是返回紧跟在 class 关键字后面的类名。
Class 的继承
基本用法
Class 之间可以通过 extends 关键字实现继承,这比 ES5 的通过修改原型链实现继承,要清晰和方便很多。
1 | class ColorPoint extends Point {} |
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 ColorPoint 类,该类通过 extends 关键字,继承了 Point 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。但是由于没有部署任何代码,所以这两个类完全一样,等于复制了一个 Point 类。下面,我们在 ColorPoint 内部加上代码。
1 | class ColorPoint extends Point { |
上面代码中,constructor 方法和 toString 方法之中,都出现了 super 关键字,它在这里表示父类的构造函数,用来新建父类的 this 对象。
子类必须在 constructor 方法中调用 super 方法,否则新建实例时会报错。这是因为子类没有自己的 this 对象,而是继承父类的 this 对象,然后对其进行加工。如果不调用 super 方法,子类就得不到 this 对象。
1 | class Point { /* ... */ } |
上面代码中,ColorPoint 继承了父类 Point,但是它的构造函数没有调用 super 方法,导致新建实例时报错。
ES5 的继承,实质是先创造子类的实例对象 this,然后再将父类的方法添加到 this 上面(Parent.apply(this))。ES6 的继承机制完全不同,实质是先创造父类的实例对象 this(所以必须先调用 super 方法),然后再用子类的构造函数修改 this。
如果子类没有定义 constructor 方法,这个方法会被默认添加,代码如下。也就是说,不管有没有显式定义,任何一个子类都有 constructor 方法。
1 | constructor(...args) { |
另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是,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,只有调用 super 之后,才可以使用 this 关键字,否则会报错。这是因为子类实例的构建,是基于对父类实例加工,只有 super 方法才能返回父类实例。
1 | class Point { |
上面代码中,子类的 constructor 方法没有调用 super 之前,就使用 this 关键字,结果报错,而放在 super 方法之后就是正确的。
下面是生成子类实例的代码。
1 | let cp = new ColorPoint(25, 8, 'green'); |
上面代码中,实例对象 cp 同时是 ColorPoint 和 Point 两个类的实例,这与 ES5 的行为完全一致。
类的 prototype 属性和proto属性
大多数浏览器的 ES5 实现之中,每一个对象都有proto属性,指向对应的构造函数的 prototype 属性。Class 作为构造函数的语法糖,同时有 prototype 属性和proto属性,因此同时存在两条继承链。
(1)子类的proto属性,表示构造函数的继承,总是指向父类。
(2)子类 prototype 属性的proto属性,表示方法的继承,总是指向父类的 prototype 属性。
1 | class A { |
上面代码中,子类 B 的proto属性指向父类 A,子类 B 的 prototype 属性的proto属性指向父类 A 的 prototype 属性。
这样的结果是因为,类的继承是按照下面的模式实现的。
1 | class A { |
《对象的扩展》一章给出过 Object.setPrototypeOf 方法的实现。
1 | Object.setPrototypeOf = function (obj, proto) { |
因此,就得到了上面的结果。
1 | Object.setPrototypeOf(B.prototype, A.prototype); |
这两条继承链,可以这样理解:作为一个对象,子类(B)的原型(proto属性)是父类(A);作为一个构造函数,子类(B)的原型(prototype 属性)是父类的实例。
1 | Object.create(A.prototype); |
Extends 的继承目标
extends 关键字后面可以跟多种类型的值。
1 | class B extends A { |
上面代码的 A,只要是一个有 prototype 属性的函数,就能被 B 继承。由于函数都有 prototype 属性(除了 Function.prototype 函数),因此 A 可以是任意函数。
下面,讨论三种特殊情况。
第一种特殊情况,子类继承 Object 类。
1 | class A extends Object { |
这种情况下,A 其实就是构造函数 Object 的复制,A 的实例就是 Object 的实例。
第二种特殊情况,不存在任何继承。
1 | class A { |
这种情况下,A 作为一个基类(即不存在任何继承),就是一个普通函数,所以直接继承 Funciton.prototype。但是,A 调用后返回一个空对象(即 Object 实例),所以 A.prototype.proto指向构造函数(Object)的 prototype 属性。
第三种特殊情况,子类继承 null。
1 | class A extends null { |
这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非常像。A 也是一个普通函数,所以直接继承 Funciton.prototype。但是,A 调用后返回的对象不继承任何方法,所以它的proto指向 Function.prototype,即实质上执行了下面的代码。
1 | class C extends null { |
Object.getPrototypeOf()
Object.getPrototypeOf 方法可以用来从子类上获取父类。
1 | Object.getPrototypeOf(ColorPoint) === Point |
因此,可以使用这个方法判断,一个类是否继承了另一个类。
super 关键字
super 这个关键字,既可以当作函数使用,也可以当作对象使用。在这两种情况下,它的用法完全不同。
第一种情况,super 作为函数调用时,代表父类的构造函数。ES6 要求,子类的构造函数必须执行一次 super 函数。
1 | class A {} |
上面代码中,子类 B 的构造函数之中的 super(),代表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。这是必须的,否则 JavaScript 引擎会报错。
注意,super 虽然代表了父类 A 的构造函数,但是返回的是子类 B 的实例,即 super 内部的 this 指的是 B,因此 super()在这里相当于 A.prototype.constructor.call(this)。
1 | class A { |
上面代码中,new.target 指向当前正在执行的函数。可以看到,在 super()执行时,它指向的是子类 B 的构造函数,而不是父类 A 的构造函数。也就是说,super()内部的 this 指向的是 B。
作为函数时,super()只能用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之中,用在其他地方就会报错。
1 | class A {} |
上面代码中,super()用在 B 类的 m 方法之中,就会造成句法错误。
第二种情况,super 作为对象时,指向父类的原型对象。
1 | class A { |
上面代码中,子类 B 当中的 super.p(),就是将 super 当作一个对象使用。这时,super 指向 A.prototype,所以 super.p()就相当于 A.prototype.p()。
这里需要注意,由于 super 指向父类的原型对象,所以定义在父类实例上的方法或属性,是无法通过 super 调用的。
1 | class A { |
上面代码中,p 是父类 A 实例的属性,super.p 就引用不到它。
如果属性定义在父类的原型对象上,super 就可以取到。
1 | class A {} |
上面代码中,属性 x 是定义在 A.prototype 上面的,所以 super.x 可以取到它的值。
ES6 规定,通过 super 调用父类的方法时,super 会绑定子类的 this。
1 | class A { |
上面代码中,super.print()虽然调用的是 A.prototype.print(),但是 A.prototype.print()会绑定子类 B 的 this,导致输出的是 2,而不是 1。也就是说,实际上执行的是 super.print.call(this)。
由于绑定子类的 this,所以如果通过 super 对某个属性赋值,这时 super 就是 this,赋值的属性会变成子类实例的属性。
1 | class A { |
上面代码中,super.x 赋值为 3,这时等同于对 this.x 赋值为 3。而当读取 super.x 的时候,读的是 A.prototype.x,所以返回 undefined。
注意,使用 super 的时候,必须显式指定是作为函数、还是作为对象使用,否则会报错。
1 | class A {} |
上面代码中,console.log(super)当中的 super,无法看出是作为函数使用,还是作为对象使用,所以 JavaScript 引擎解析代码的时候就会报错。这时,如果能清晰地表明 super 的数据类型,就不会报错。
1 | class A {} |
上面代码中,super.valueOf()表明 super 是一个对象,因此就不会报错。同时,由于 super 绑定 B 的 this,所以 super.valueOf()返回的是一个 B 的实例。
最后,由于对象总是继承其他对象的,所以可以在任意一个对象中,使用 super 关键字。
1 | var obj = { |
实例的proto属性
子类实例的proto属性的proto属性,指向父类实例的proto属性。也就是说,子类的原型的原型,是父类的原型。
1 | var p1 = new Point(2, 3); |
上面代码中,ColorPoint 继承了 Point,导致前者原型的原型是后者的原型。
因此,通过子类实例的proto.proto属性,可以修改父类实例的行为。
1 | p2.__proto__.__proto__.printName = function () { |
上面代码在 ColorPoint 的实例 p2 上向 Point 类添加方法,结果影响到了 Point 的实例 p1。
原生构造函数的继承
原生构造函数是指语言内置的构造函数,通常用来生成数据结构。ECMAScript 的原生构造函数大致有下面这些。
Boolean() Number() String() Array() Date() Function() RegExp() Error() Object()
以前,这些原生构造函数是无法继承的,比如,不能自己定义一个 Array 的子类。
1 | function MyArray() { |
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继承 Array 的 MyArray 类。但是,这个类的行为与 Array 完全不一致。
1 | var colors = new MyArray(); |
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,是因为子类无法获得原生构造函数的内部属性,通过 Array.apply()或者分配给原型对象都不行。原生构造函数会忽略 apply 方法传入的 this,也就是说,原生构造函数的 this 无法绑定,导致拿不到内部属性。
ES5 是先新建子类的实例对象 this,再将父类的属性添加到子类上,由于父类的内部属性无法获取,导致无法继承原生的构造函数。比如,Array 构造函数有一个内部属性[[DefineOwnProperty]],用来定义新属性时,更新 length 属性,这个内部属性无法在子类获取,导致子类的 length 属性行为不正常。
下面的例子中,我们想让一个普通对象继承 Error 对象。
1 | var e = {}; |
上面代码中,我们想通过 Error.call(e)这种写法,让普通对象 e 具有 Error 对象的实例属性。但是,Error.call()完全忽略传入的第一个参数,而是返回一个新对象,e 本身没有任何变化。这证明了 Error.call(e)这种写法,无法继承原生构造函数。
ES6 允许继承原生构造函数定义子类,因为 ES6 是先新建父类的实例对象 this,然后再用子类的构造函数修饰 this,使得父类的所有行为都可以继承。下面是一个继承 Array 的例子。
1 | class MyArray extends Array { |
上面代码定义了一个 MyArray 类,继承了 Array 构造函数,因此就可以从 MyArray 生成数组的实例。这意味着,ES6 可以自定义原生数据结构(比如 Array、String 等)的子类,这是 ES5 无法做到的。
上面这个例子也说明,extends 关键字不仅可以用来继承类,还可以用来继承原生的构造函数。因此可以在原生数据结构的基础上,定义自己的数据结构。下面就是定义了一个带版本功能的数组。
1 | class VersionedArray extends Array { |
上面代码中,VersionedArray 结构会通过 commit 方法,将自己的当前状态存入 history 属性,然后通过 revert 方法,可以撤销当前版本,回到上一个版本。除此之外,VersionedArray 依然是一个数组,所有原生的数组方法都可以在它上面调用。
下面是一个自定义 Error 子类的例子。
1 | class ExtendableError extends Error { |
注意,继承 Object 的子类,有一个行为差异。
1 | class NewObj extends Object{ |
上面代码中,NewObj 继承了 Object,但是无法通过 super 方法向父类 Object 传参。这是因为 ES6 改变了 Object 构造函数的行为,一旦发现 Object 方法不是通过 new Object()这种形式调用,ES6 规定 Object 构造函数会忽略参数。
Class 的取值函数(getter)和存值函数(setter)
与 ES5 一样,在 Class 内部可以使用 get 和 set 关键字,对某个属性设置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,拦截该属性的存取行为。
1 | class MyClass { |
上面代码中,prop 属性有对应的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,因此赋值和读取行为都被自定义了。
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是设置在属性的 descriptor 对象上的。
1 | class CustomHTMLElement { |
上面代码中,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是定义在 html 属性的描述对象上面,这与 ES5 完全一致。
Class 的 Generator 方法
如果某个方法之前加上星号(*),就表示该方法是一个 Generator 函数。
1 | class Foo { |
上面代码中,Foo 类的 Symbol.iterator 方法前有一个星号,表示该方法是一个 Generator 函数。Symbol.iterator 方法返回一个 Foo 类的默认遍历器,for…of 循环会自动调用这个遍历器。
Class 的静态方法
类相当于实例的原型,所有在类中定义的方法,都会被实例继承。如果在一个方法前,加上 static 关键字,就表示该方法不会被实例继承,而是直接通过类来调用,这就称为“静态方法”。
1 | class Foo { |
上面代码中,Foo 类的 classMethod 方法前有 static 关键字,表明该方法是一个静态方法,可以直接在 Foo 类上调用(Foo.classMethod()),而不是在 Foo 类的实例上调用。如果在实例上调用静态方法,会抛出一个错误,表示不存在该方法。
父类的静态方法,可以被子类继承。
1 | class Foo { |
上面代码中,父类 Foo 有一个静态方法,子类 Bar 可以调用这个方法。
静态方法也是可以从 super 对象上调用的。
1 | class Foo { |
Class 的静态属性和实例属性
静态属性指的是 Class 本身的属性,即 Class.propname,而不是定义在实例对象(this)上的属性。
1 | class Foo { |
上面的写法为 Foo 类定义了一个静态属性 prop。
目前,只有这种写法可行,因为 ES6 明确规定,Class 内部只有静态方法,没有静态属性。
1 | // 以下两种写法都无效 |
ES7 有一个静态属性的提案,目前 Babel 转码器支持。
这个提案对实例属性和静态属性,都规定了新的写法。
(1)类的实例属性
类的实例属性可以用等式,写入类的定义之中。
1 | class MyClass { |
上面代码中,myProp 就是 MyClass 的实例属性。在 MyClass 的实例上,可以读取这个属性。
以前,我们定义实例属性,只能写在类的 constructor 方法里面。
1 | class ReactCounter extends React.Component { |
上面代码中,构造方法 constructor 里面,定义了 this.state 属性。
有了新的写法以后,可以不在 constructor 方法里面定义。
1 | class ReactCounter extends React.Component { |
这种写法比以前更清晰。
为了可读性的目的,对于那些在 constructor 里面已经定义的实例属性,新写法允许直接列出。
1 | class ReactCounter extends React.Component { |
(2)类的静态属性
类的静态属性只要在上面的实例属性写法前面,加上 static 关键字就可以了。
1 | class MyClass { |
同样的,这个新写法大大方便了静态属性的表达。
1 | // 老写法 |
上面代码中,老写法的静态属性定义在类的外部。整个类生成以后,再生成静态属性。这样让人很容易忽略这个静态属性,也不符合相关代码应该放在一起的代码组织原则。另外,新写法是显式声明(declarative),而不是赋值处理,语义更好。
new.target 属性
new 是从构造函数生成实例的命令。ES6 为 new 命令引入了一个 new.target 属性,(在构造函数中)返回 new 命令作用于的那个构造函数。如果构造函数不是通过 new 命令调用的,new.target 会返回 undefined,因此这个属性可以用来确定构造函数是怎么调用的。
1 | function Person(name) { |
上面代码确保构造函数只能通过 new 命令调用。
Class 内部调用 new.target,返回当前 Class。
1 | class Rectangle { |
需要注意的是,子类继承父类时,new.target 会返回子类。
1 | class Rectangle { |
上面代码中,new.target 会返回子类。
利用这个特点,可以写出不能独立使用、必须继承后才能使用的类。
1 | class Shape { |
上面代码中,Shape 类不能被实例化,只能用于继承。
注意,在函数外部,使用 new.target 会报错。
Mixin 模式的实现
Mixin 模式指的是,将多个类的接口“混入”(mix in)另一个类。它在 ES6 的实现如下。
1 | function mix(...mixins) { |
上面代码的 mix 函数,可以将多个对象合成为一个类。使用的时候,只要继承这个类即可。
1 | class DistributedEdit extends mix(Loggable, Serializable) { |